一、 | 依據教育部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辦理。 |
二、 | 依據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 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議題融入說明、教育部生命教育議題融入推動手冊,請各校推動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程、學生與家長多元生命教育活動、教師生命教育議題進修增能等。 |
三、 | 請學校校長及教職員每學期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含教育部、全縣性辦理、校內自辦、線上研習等)至少 1 小時。每學期末並將進行調查,各校校長與教職員參與率需達 90%以上。 |
四、 | 後續將調查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113 年 2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間)各校校長及教職員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比例,請各校依規定辦理。 |
五、線上研習網址:珍愛生命數位學習網(https://www.tsos.org.tw/p/elearning)
六、請同仁務必於 11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研習結束後將證明列印繳交教導處以利全校統計。
七、研習步驟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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