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簡章(含申請表資料)公布後,逕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或嘉義縣特教資訊網(http://spcedu.cyc.edu.tw/spcedu/)網站下載。
二、申請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三、四年級學生,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且具備資賦優異特質者,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鑑定:符合資格學生於 107 年 3 月 2 日(星期五)前,由所屬學校推薦提出申請,並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完成申請表資料審查。
四、報名:由各校統一彙整報名資料並於 107 年 3 月 7 日(星期三)前至嘉義縣資優教育資源中心(興中國小內)報名。
五、測驗時間:
(一)初選(團體智力測驗): 107 年 3 月 17 日(星期六)。
(二)複選(個別智力測驗): 107 年 3 月 24 日(星期六)。
六、綜合研判: 107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一)前完成。
七、各校申請鑑定之學生名冊電子檔於 107 年 3 月 7 日(星期三)下班前 mail 至嘉義縣特教資源中心(spccenter@mail.c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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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備查文號和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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