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蕭坤明 - 訓導組 | 2018-06-08 | 點閱數: 371

1.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及電子菸、飲酒、嚼檳榔、施用毒品、觀看限制級內容。

2.任何人不得供應菸、電子菸、酒、檳榔、毒品或其他有害其身心健康之物質及物品予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

:::

會員登入

112學年度課程計劃

img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04 onclick=window.open(this.href);return false;
通過備查文號和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

 

 

萌典查詢

友善校園宣導

img

計數器

今天: 127127127
昨天: 157157157
本週: 284284284
本月: 1904190419041904
總計: 767409767409767409767409767409767409
平均: 298298298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維基百科查詢